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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明星的最愛護手霜….Jurlique Rose Hand Cream+Love Balm

黃媽媽的愛心禮物….Jurlique 的玫瑰護手霜和護脣膏

以前就很有興趣的玫瑰護手霜,好多美麗的女明星都推這款…

但沒下手的原因是…價錢太貴啦~”~

在台灣售價:40ml / NT1050, 125ml / NT2050…真貴>///<

網站上找到的品牌資訊,先來了解一下,這個品牌的資訊啦!!

Origin 品牌起源

Jurlique的起源來自於一對德國化學家兼自然派醫生Dr.Jurgen Klein與植物學家Ulrike Klein夫妻為實踐他們的理想『由於不可能 製造出純天然的保養品,所以我們 栽種 純天然的保養品』夫婦倆於是踏片全球,尋找一塊純淨不受污染的土壤,以生產全世界最天然純正健康的護膚產品,終於在澳洲南方山上實現夢想的浪漫故事~

• 採用有機種植法,從育苗到採摘過程都使用人手操作,絕不使用化學肥料、殺蟲劑及除草劑。

• 持有澳洲藥品管理局頒發的專業牌照 TGA,從原料至製成品,每一步驟絕對符合國際GMP製藥標準。

• 百分之百天然植物,原料絕無動物成份。

未受污染純淨力量

Dr.Klein夫婦他們在蒙巴卡購買農場和廠房,利用傳統歐洲的知識配合南澳洲未受污染的環境,希望 能實現他們的理想,『生產最天然的護膚品』。

為確保製成護膚品品質的優良, Jurlique所採用的植物原料均在全無污染的環境種植,絕不使用化學肥料、殺蟲劑及除草劑。Jurlique採用有機種植法,從育苗到採摘過程都使用人手操作,採摘後自然風乾植物花草原料,以利植物的壓榨

結合古今科技與智慧

Jurlique 靈活的結合了芳香療法、順勢療法及古埃及流傳千年的鍊金術 Spagyric ,並加以研究後發明了 能萃取植物細胞能量的技術 Bio-Intrinsic ,這項世界專利技術能使植物細胞的生命力被完整保留下來。

Jurlique 持有澳洲藥品管理局頒發的專業牌照 TGA ,從原料至製成品,每一步驟都經過嚴格的品質控制及絕對符合國際 GMP 製藥標準。

因此 Jurlique 的產品均是百分之百天然成份,絕對無石化成份,不以動物作試驗,原料也絕無動物成份,所以無論任何年齡、種族、氣候, Jurlique 都為各種皮膚帶來生氣與神采。

難怪這麼多明星愛用….

這次除了明星商品護手霜之外,黃媽媽還幫我買了”LOVE”護脣膏呢

先來看看這款護手霜吧!

主要的成分:

玫瑰精油、洋甘菊、金盞花、榅桲、綠茶、酪梨油、蜂蜜、

胡蘿蔔萃取、大豆卵磷脂、乳酸、紅花油、泛醇

外包裝看起來就很討喜…不走繁複的設計路線!

簡單 優雅的包裝,質感看起來很不錯~~

包裝的封口很嚴密…可以確保產品本身的有效成分,

不被空氣所影響!!

產品本身,我覺得味道沒有很”玫瑰”…感覺有點像是低調版的玫瑰香味!

(個人覺得比較偏像是”薔薇”的香氣呢)

質地很滑順,觸感滑順不油膩

感覺….能迅速滲透並滋潤手部肌膚

而且用量很省,這款護手霜…應該可以陪我度過這一個冬天啦!!

這款”LOVE BALM”護脣膏,是因為有LOVE….黃媽媽才買的吧

(真是誤打誤撞的黃媽媽…挖到寶啦!!)

上網找了一下資料…這款LOVE BALM台灣好像沒賣ㄝ?!

(哈哈…那請大家流口水吧!!)

其實這款,不僅僅是”護脣膏”而已喔!!

可以算是”萬用膏”多萬用呢?!

1:當護脣膏使用,可以使唇部肌膚柔軟潤澤…

2:手肘…乾燥的地方使用…

3:表皮…任何易乾燥,或者是會常摩擦到的地方使用…

4:手部…可以當作”無形的”防護手套!

5:膝蓋…易乾燥和色素沉澱的膝蓋,可以配合按摩…而成為”美麗”的膝蓋

6:腿…尤其是小腿容易乾燥脫皮,也可以使用!

7:在寒冷的冬季,鼻子嚴重脫皮時,是很好的修復霜(感冒過敏的好朋友,鼻子不再脫皮啦)

8:腳跟龜裂地方的軟化劑

9:芳香治療…蜜柑氣味,提振精神

10:傳撥愛…和家人朋友一起分享”LOVE BALM”

(哇賽…這款LOVE BALM也太…太…太…利害啦!!)

我最愛…愛她的香味,是走柑橘調的香味…

(檸檬+橘子+葡萄柚+佛手柑)(我猜的!)

讓人心中充滿愉悅的快樂,聞一下,就很開心喔!!

當護脣膏使用,滋潤度可以維持一陣子…

濕潤度很好!在冷氣房裡大約可以維持2-3小時不用補擦也很OK的~~

這樣,出門帶一瓶LOVE BALM…就夠啦

護手霜價格約NT:1300元,

LOVE BALM價格約NT:360元…

好物分享….感謝黃媽媽的愛心囉

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
心情分享:

今天居然發現對岸網友把愛愛LOVE的美容分享…轉成簡體字PO在網路上,

其實,愛愛的分享就是給大家一起參考用的,要轉PO在網路上…

最起碼的尊重要就是要”著名”出處吧?!

(好險…我不是作家,不靠寫文賺錢…不然真的會生氣呢~”~)

下午跟大弟說這件事情…大弟的反應是:你有這麼紅嗎~”~

(唉…學法律的他,也沒辦法管到對岸啦)

這讓我想起前幾年,在逛美妝生活館時…意外發現有廠商”盜用”我的照片…

把我的照片移花接木到一個不知名的絲襪品牌…讓我非常的生氣>”<

而且還把我的照片上的衣服和髮型做了修改(醜死啦)…

就這樣光明正大的銷售起來囉!!

當時我粉生氣…還特地把商品買回家,想跟廠商理論一番…

打電話去詢問的結果,廠商說是跟廣告公司買的”版權”…

偏偏是廣告公司已經倒閉,我也投訴無門…只能任由他們繼續使用下去

(那時…要是有蘋果日報就好啦)

後來…心情經過調適之後,也慢慢學會釋懷…畢竟沒有人會COPY不好的商品吧!!

被COPY…只能阿Q的解釋,這是另外一種肯定了吧?!(哈…)

記得小時候,很愛霹靂遊俠李麥可這齣影集….

有一集的結局是抓到偷皇冠的小偷…

那時李麥可先生的一句話,讓我記到現在~~

偷了皇冠…不代表你會變成公主!!

跟大家共勉之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.

2010 1/9 更新….

在最近No.449期的壹週刊,看到了相關報導喔

LOVE BLAM台灣也買的到啦~~OH YA!!

(趕快跟大家分享)

(以上的圖片是翻拍No.449期的壹週刊的內頁報導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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